根据《浙江大学2023年招收港澳台地区硕士研究生复试相关工作安排》,2023年我院面向港澳台地区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将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我院2023年我院港澳台地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管理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刘鹰、李金林
副组长:岑海燕、王一清
成员(姓氏笔画序):王俊、平建峰、刘东红、陈卫、陈士国、陈启和、罗自生、泮进明、章宇、裘正军
申诉联系人:程 萌
联系电话:0571-88982192
二、报考资格复审
考生应在复试前携带如下材料原件进行复审:
1.报考资格复审材料:《浙江大学2023年招收港澳台地区硕士研究生复试相关工作安排》(网址http://www.grs.zju.edu.cn/yjszs/2023/0412/c28498a2740625/page.htm)中要求的报考资格复审查验材料,推荐信模板可参考附件1。
2.《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
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交一份复印件备查。考生需对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性负责。
资格审查没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责任自负。
三、复试考核
(一)考核方式
线下现场方式进行考核,考生可以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入校。
(二)考核内容
1.业务课考试:笔试形式,食品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考试科目《食品生物与化学》,总分150分;
2.面试: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知识、英语听力与口语能力、科研经历与实践能力等进行综合考察。总分100分。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面试中请考生提前准备ppt形式的个人陈述,具体要求如下内容:
(1) 个人简介(2分钟)
(2) 就个人最具代表性的科研经历及成果(包含毕业设计、科研训练、竞赛等)进行陈述(5分钟)
(三)成绩比例
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综合成绩(总分100分)=复试成绩=业务课笔试成绩/1.5*50%+面试成绩*50%
(四)补充材料
为综合考察考生既往学业和一贯表现、科研志趣及能力等,确保考核科学有效,考生应在面试时携带以下材料,以供面试专家小组参考。
1.个人简历
2.大学学习成绩单
3.英语水平证明
4.科研成果、社会实践、奖励荣誉等证明材料
考生需对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性负责。
(五)诚信复试。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守规参加复试。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四、录取
(一)学院按照复试录取方案,综合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业务课考试及面试成绩、身体健康状况等进行录取工作,录取规则如下:
(1)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体检合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拟录取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上报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审核后统一公布。
(三)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拟录取考生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自行在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于5月15日前将体检表寄送至我院。我院收到合格体检表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四)考生的各项考核成绩仅对2023年港澳台硕士生招生有效。未参加相关学院规定时间招生考核的考生不予录取。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2023年有效,应届毕业生在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复试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一)报考资格审查
时间:2023年4月24日上午8:30
地点: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农生环D430
资格审查的同时,请携带U盘现场提交个人陈述ppt。
(二)业务课笔试
时间:2023年4月24日上午9:00-12:00
地点: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农生环D430
考试科目:食品生物与化学
(三)面试
时间:2023年4月24日下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农生环D430
附件:
3.复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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