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工食品学院2016年秋季博士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5-04浏览次数:2492

经学院研究,决定成立2016年博士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分别以农业工程和食品科学与工程两个一级学科为单位各组成一个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不少于5人(其中具有本专业教授职称者不少于3人),由办事公正且没有直系亲属报考本学院(系)的教师担任。
一、组织机构
学院2016年博士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叶兴乾
副组长:陈素珊
成员:朱松明、楼锡锦、蒋焕煜、何勇、王 俊、罗自生、冯凤琴、 刘东红、冯水娟
申诉联系人:冯水娟
联系电话:0571-88982192
二、复试
1.复试原则
(1)实行差额复试
根据校研究生院下达的招生计划,经学院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食品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计划录取博士18名左右,已录取免试直博生和春季硕博连读生11名,计划录取7-11名左右的统考博士生(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生(秋季),复试差额比例控制在1:1.3左右。
农业工程一级学科计划录取博士16名左右,已录取免试直博生 9 名,计划录取 7-10名左右的统考博士生(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生(秋季)。复试差额比例控制在1:1.3左右。
(2)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应参加学科组织的专业复试,复试成绩合格以上(已参加并通过复试的免试推荐生不再进行)。
2.基本要求
(1)通过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处的报考资格审查。
(2)初试成绩(英语、专业基础课、专业课)达到学校制定的最低复试要求分数线。各科成绩均不低于60分。外国语为英语的,听力成绩不低于10分(听力成绩7分、8分、9分者,英语总分分别达到80分、75分、70分,可视为英语成绩上线)。报考对口支援高校教师计划的考生,各科成绩均不低于60分;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各科成绩均不低于55分。
3.复试方式
(1)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得分60分以上为合格。
(2)复试采取以面试为主的方式进行,内容包括个人PPT展示,英语口试和所在专业的综合知识考核,通过抽签确定复试顺序。
三、录取
1.思想政治品德须符合学校规定的招生要求。
2.报考资格审查和学校组织的体检合格。
3.经学科复试考核,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及时将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处,经研究生院批准后在规定时间上网公示。
5.对拟录取考生进行调档和政审,政审合格者发给录取通知书,未调档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体检不通过者不予录取。
7.被录取考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
四、进程安排
4月25日前,公布上线考生初试成绩;
5月4日前,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2016年学院博士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
上网公布并向研究生院上报我院2016年博士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
5月10日 食品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进行复试;
5月11日 农业工程一级学科进行复试;
5月18日前,向研究生院招生处上报拟录取名单;
5月20日-25日,定向、委培生签订协议书,调档政审;
6月底,公示拟录取名单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生物系统工程与食品科学学院
                                              2016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