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8日上午,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傅夏仙老师受邀为我院作“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与党性修养”专题报告。报告会由学院党委副书记费兰兰主持,学院全体毕业生党员和各支部支委会成员共100余人聆听报告。

报告伊始,傅老师对党风的内涵进行了强调:党的作风即党风,是党的无产阶级性质和世界观在党的工作与活动中的表现,是全党包括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个人在政治、思想、组织、工作、生活等方面体现党性原则的一贯的态度和行为。傅老师从党风的核心是党群关系切入,进一步强调了中国共产党一贯重视党风建设,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形成了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等一整套优良作风。这些作风鲜明地体现和反映了中国共产党的无产阶级性质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
自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党风问题一直深受重视。傅老师带领在场党员回顾历史,指明中国共产党从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至今做出的重大转变,阐明了我党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传统。告诫在座党员同志务必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傅老师还着重向党员同志们阐述了党的建设中所面临的“四大考验”,即: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梳理了我党面临的“四种危险”,即:精神怠慢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并引用习近平总书记“党执政之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来强调:党群关系是党风的核心,人民群众是党的判断主体。
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打铁还需自身硬。党要团结带领人民进行伟大斗争、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毫不动摇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傅老师强调:党员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一刻不停歇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并加强自身党性修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九大精神上来。要学懂、弄通、做实,学出更坚定的信仰、更强烈的担当、更纯粹的忠诚和觉悟。
傅老师还提到,正在召开的全国两会通过了新的宪法修正案,专门增写了监察委员会一节,并在其他部分调整充实了监察委员会的相关内容,赋予了监察委员会宪法地位,使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于宪有据、监察法于宪有源。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建立中国特色监察体系的创制之举,体现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机统一。党中央从全面从严治党出发,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纳入全面深化改革总体部署,积极推进改革及试点工作并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在此基础上使改革实践成果成为宪法规定,并制定监察法,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实现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的有机统一,正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的深化和发展。
在报告中傅老师引用了大量的数据,形象具体,生动精彩地为同学们剖析了党风廉政建设与加强党性修养的重要性,赢得了在座师生的热烈掌声。

随后学院党委副书记费兰兰老师对在场的毕业生党员进行了廉洁教育。结合当前的反腐形势,她强调:廉洁,是一种道德准则,是永恒的职业精神追求。她希望毕业生党员同学在未来的岗位上能够时刻牢记自己的党员身份,扛得住诱惑、经得住考验,不为名所累、不为利所缚、不为欲所惑,把握好自己,不染不正之风,不取不义之财,不做不法之事,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筑牢心中那道“廉洁防火墙”,成为志存高远,脚踏实地,党风廉洁的优秀党员。
(文/曹璇 图/朱素素 编辑/梁洪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