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工食品学院2018年秋季博士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4-19浏览次数:4021

根据《浙江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浙大发研〔2018〕48号精神,2018年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将继续贯彻“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坚持立德树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实施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拨机制,全面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拨,确保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现将我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刘东红
副组长:费兰兰
    成员:何 勇、王晓燕、徐惠荣、王 俊、陈启和、朱松明、王剑平、冯凤琴
申诉联系人:冯水娟
联系电话:0571-88982192
2.农业工程一级学科和食品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分别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博士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实行集体负责制,由学科具有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导师组成,其中须有1名为研究生德育导师,并设主任1名。负责制定复试(含笔试、面试)考核办法、工作流程及组织复试考核工作。
二、复试
1.复试原则
(1)实行差额复试
根据校研究生院下达的招生计划,经学院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农业工程一级学科计划录取博士生23名左右,已录取免试直博生和春季硕博连读生14人,计划录取“申请-考核制”博士生、硕博连读生(秋季)5名左右,援疆博士师资计划博士生3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生1名,复试差额比例控制在1:1.3左右。
食品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计划录取博士生22名左右,已录取免试直博生和春季硕博连读生3人,计划录取“申请-考核制”博士生、硕博连读生(秋季)17名左右,对口支援师资计划博士生2名,复试差额比例控制在1:1.3左右。
(2)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应参加学院组织的专业基础课考试(已通过学院“申请-考核”制专业基础课免试的除外)及学科组织专业复试,复试成绩需合格以上
(3)已参加并通过复试的免试推荐生本次不再进行复试。
2.基本要求
(1)复试前通过博士生报考资格审查。
考生本人持以下证件参加资格审查:
①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
②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出示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以及学位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上获得);
③应届硕士毕业生出示加盖完整注册章的学生证、学籍认证报告和保证书(下载附件);(学籍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上获得);
④获境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证明;
⑤对现役军人除审查以上相关材料外,还需审查所在军队军区政治(工作)部门同意报考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的证明;
 上述需核验的证件(准考证、保证书除外)均需准备复印件,资格审查时上交留档。
时间:2018年4月23日13:00-13:30
地点:农生环D416
2)专业基础课考试
报考农业工程和食品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的博士生考生(已通过学院“申请-考核”制专业基础课免试的除外)需参加学院组织的专业基础课考试,考试安排如下:
学科
专业基础课
时间
地点
备注
农业工程学科
工程数学(乙)
4月23日13:30-16:30
农生环D416
 
食品科学与工程
生物化学
4月23日13:30-16:30
农生环D416
 
(3)通过资格初审且仍需参加外国语水平和专业基础知识考试考生的最低复试要求:
外语水平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英语听力不再单独划线要求,专业基础课成绩不低于60分,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计划和援疆博士师资计划的考生,要求外语成绩不低于55分,专业基础课成绩不低于55分。
3.复试方式
(1)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得分60分以上为合格。
(2)复试采取以面试为主的方式进行,通过抽签确定复试顺序。复试内容包括个人PPT展示(3-5分钟),英语口试和所在专业的综合知识考核。
三、录取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合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体检合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各科成绩符合学院(学科)的复试要求。
4.经学科复试考核,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拟录取名单将及时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处,经研究生院批准后在规定时间上网公示。
6.对拟录取考生进行调档及政审,政审合格者发放录取通知书,未调档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被录取考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
四、进程安排
4月17日前,公布上线考生初试成绩;
4月19日前,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2018年博士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
上网公布并向研究生院上报我院2018年博士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
4月23日-27日,考试体检(详见校医院网上通知);
4月23日-24日,食品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进行复试;
4月23日、4月25日,农业工程一级学科进行复试;
4月30日前,向研究生院招生处上报拟录取名单;
5月15日前,完成定向考生签订协议书和全体拟录取考生的调档政审工作;
6月下旬,公示拟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生物系统工程与食品科学学院
                                              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