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生工食品学院2021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09-25浏览次数:3552

按照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浙江大学生物系统工程与食品科学学院2021年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办法如下:

一、组织管理

1.为积极稳妥地做好今年我院推荐免试生的接收工作,学院经研究决定成立生工食品学院2021年推免生复试和接收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长:刘东红

副组长:费兰兰

员(按姓氏笔画排列): 冯水娟  何 勇 李金林 陈启和

泮进明 徐惠荣 裘正军

联系人:

联系电话:0571-88982192

2.以一级学科(食品科学与工程学科和农业工程学科)为单位分别组成两个复试专家小组,每小组不少于5位评审专家(其中具有本专业教授职称者不少于3人),由办事公正且没有直系亲属报考本学院的教师担任。同一学科的复试小组面试方式、复试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均保证统一。

3.推免生招生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生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生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

4.学院纪委对2021年免试研究生接收工作全程监督。

二、申请办法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院所接收的学生均须获得母校推荐资格,对未取得推荐资格的学生所进行的预录取工作以及进行的相关承诺,一律无效。

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对学术研究兴趣浓厚;

3.全国重点院校获得免试推荐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4.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同学还须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460分),或TOEFL(总分80分及以上),或雅思考试(5.5及以上)。

申请程序

1.外校推免生申请我校,办法如下:

1)网上申请:申请人于9月16日前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免试申请网报系统”提出申请,填写有关栏目。后续可在“状态查询”栏查询审核结果。

2)复试前需准备材料:

A、身份证及学生证、报名系统导出申请表(打印后本人签字)、本科阶段成绩单(由教务部门盖章)1份,总评成绩排名证明1份(由教务部门盖章),大学英语等级等英语水证书。如果有已发表的学术论文等科研成果, 或从事过科技活动获奖的,请提交书面证明材料。(外校及本校外院推免生请准备清晰彩色扫描件,本院推免生请提交纸质版原件及复印件。)

B、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者还须提供两位与申请学科有关的正高职称专家的 “推荐书”请按要求密封并于复试前邮寄至: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生工食品学院研究生科(农生环D453),邮编:310058  程老师  0571-88982192。

2.获得本院推荐资格的免试生,申请就读本院的,需参加本院组织的招生复试;本校外院申请就读我院的,需在9月28日中午12:00前将《2021年跨院系推免复试申请表》(附件1)交至我院研究生科(农生环D453),电子版交至邮箱chengmeng@zju.edu.cn。

三、复试办法

1.复试对象

获得母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报名申请并经我院同意复试者外校考生需已在浙大推免服务系统中报名并经初审通过。

2.复试方式

外校及本校外院考生复试采用钉钉平台以网上远程形式组织,本院考生采用线下复试形式组织

复试方式为综合面试,包括学生个人陈述(PPT形式)、学生抽题解答以及复试小组老师提问三个环节。

3.复试成绩构成

复试成绩为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4. 复试要求

各学科在复试中坚持科学选拔、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即重点突出考核申请者的思想政治、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全面深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所有申请人均须根据学院要求按时参加复试。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的申请人须按要求提前准备好符合要求的场所环境、硬件设施和软件系统详见附件2。每位申请人综合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预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或复试不合格60分以下)、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待录取与公示

根据教育部推免生工作安排, 10月12日起所有推免生均须在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 (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10月5日起,推免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并填报个人资料信息

学院将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待录取的申请人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人应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若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则视为放弃,院系有权撤销待录取。

研究生院将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示内容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五、其他

考生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拟录取后复查原件资料缺失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由推荐单位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或被取消推免生资格的,取消录取资格。

推免生的最后录取以在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考生和学院(系)双方确认“待录取”为准,考生不再领取校验码、登记表,不再进行现场确认。

附件1:2021年跨院系推免复试申请表

附件2:浙江大学生工食品学院2021年校外免试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

浙江大学生物系统工程与食品科学学院

20209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