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秋季申请学位的研究生提交学位申请材料等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冯水娟发布时间:2025-04-29浏览次数:95

各位导师、各位研究生:

我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均纳入教育部学位论文评阅中心进行双向全隐名评阅。为保证有较充裕的时间进行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确保我院学位论文质量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2025年秋季申请学位的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及送审、答辩等的通知如下:

(一)学位申请资格审核时间:

2025年秋季申请学位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务必在202563日前完成学位论文中期进展报告和学位申请资格审核环节:

具体如下:

(1)   学位论文中期进展报告环节:对2021级及之后入学的研究生必须进行学位论中期进展报告。撰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进展报告,并公开进行学位论文中期进展答辩,由以研究生导师及导师团队成员为主体进行考核。研究生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培养过程-论文中期进展模块下填写相关信息。学位论文中期进展报告要求详见《生物系统工程与食品科学学院加强研究生培养环节全过程管理培养实施细则》(浙大生食发〔2023〕4 )号

纸质版材料:

系统中下载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进展报告信息表及学位论文中期进展报告并由导师签字和专家组长签字。

2   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确认提交个人学习计划,并经导师审核通过;

3   培养过程栏目下录入开题报告、读书报告、中期考核等环节(已录入的不用重复提交),并经导师审核通过。

纸质版材料:经导师签字后的相关材料,中期考核、开题报告、读书报告(硕士4篇,普博生6篇,直博(硕博)10)等书面材料。

(中期考核时已交部分不用重复递交)

4   科研管理-学生科研栏目下录入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科研成果,其中SCI论文需录入5影响因子。

纸质版材料:

a)已发表的SCIEI论文需提供图书馆检索证明(其中SCI论文需内含影响因子IF5JCR排名的证明);已录用未发表的SCIEI论文需要导师签字确认的接收函(或邮件截图)及论文全文、影响因子证明材料(web of Science查询的截图证明);

b)中文期刊论文提供论文首页(本人发表页)或录用证明(导师签名及附全文);

c)授权专利、著作等需要专利证书复印件等。

5   专业学位研究生需在系统中提交专业实践环节相关信息并经导师审核通过。

纸质版材料:

专业实践报告及校外导师信息表,需签字、盖章(一式两份原件)。

62023级及之后的博士生需在系统中完成国际化培养模块的申请。

(二)学位论文预答辩和送审初稿审核时间:

通过学位申请资格审核的研究生,由研究所统一安排预答辩环节,要求在623日前完成预答辩环节。

预答辩和论文初稿审核时间:625日前。

1)隐名格式的初稿学位论文纸质版一本。隐名封面格式见附件1

2)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培养过程-预答辩栏目中录入相关预答辩信息、经导师审核通过,导出预答辩申请表。

纸质版:送审初稿论文1本、预答辩申请表(导师签字)、预答辩记录表(记录人及预答辩主席签字)(见附件4)。

3)由本人及导师签字确认的《论文送审单》(初稿确认部分签字)(见附件3)。

(三)学位论文送审时间:

预答辩和论文送审初稿审核环节通过,且返修时间不少于1周的学位论文方可进入送审阶段,我院学位论文均通过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工作平台聘请校外同行专家进行双盲隐名评阅,硕士不少于3份,博士不少于5份。

秋季学位申请的学位论文送审最迟时间点:

2025630日(周一)前

材料提交如下:

1)学位论文送审稿上传到研究生管理系统中,请认真填写相关学位申请信息等,点击学位论文查重,学院要求查重比例不高于5%导师负责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前的审核工作,对照《研究生学位论文核查要素清单》进行核查,并在系统中审核通过学位论文的送审稿。

(备注:每篇论文最多可查重3次,一旦查重符合要求<5%,不要再次查重,查重通过的论文若有修改可以由导师端退回(审核“不通过”)重新上传,无需再次查重。)

2)申请人提交本人及导师签字确认的《学位论文送审单》、《学位论文核查要素清单》方可进入教育部论文送审平台进行学位论文送审环节。

   以上学位申请各环节受理地点:

教育教学办(研究生)D453,联系人:冯老师,联系电话:0571-88982192  

在截止时间后提交送审论文或未经导师确认送审的学位论文,本季度学位申请不予受理。

 (四)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同步抽查:

根据学校关于《浙江大学关于进一步提升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的意见》(浙大发研〔202337 号)、《农业生命环境学部博士学位论文抽查实施细则(试行)》(农生环学部发〔2024号)、《生物系统工程与食品科学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查实施细则(试行)》(浙大生食发〔2024〕4 号)的要求,学部、学院对当前所有正在进行送审评阅、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同步抽查。

(五)创新性成果、预答辩、论文评阅、论文答辩等要求:

《生物系统工程与食品科学学院研究生学位申请实施细则(试行)》浙大生食发【2025】4号

 

附件1学位论文隐名格式封面(请注意硕士、博士).doc

附件2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编写规则(建议).doc

附件3生工食品学院学位论文送审单.docx

附件4预答辩记录表及预答辩决议.doc

附件5研究生学位论文核查要素清单(导师).docx

 

 

         生工食品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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